学生“吹泡泡”遭开除是权力在作恶
2013-06-05 13:30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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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“吹泡泡”遭开除是权力在作恶

   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透露,云南陆良县一中两名学生,因在教学楼“吹泡泡”、“扔纸飞机”遭学校开除、停发毕业证。微博上还附有该校开除学生的布告(南方都市报64日)。

就因为学生在教学楼里“吹泡泡”“扔纸飞机”就可以开除学生?这一粗暴做法的依据,却是学校自己制定的《陆良县第一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暂行规定》。可见,权力在缺乏制约的情况下,很容易越界作恶。

很明显,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管理者,在管理层面上,官的意识浓厚,法的意识淡薄。应该说,接近成年人的高中学生,对未来充满期待和憧憬的年龄,行为和做法难免会偏激和失控,把握和矫正学生的言行是学校和社会应负的责任,当然,也包括批评和教育。

动辄开除学生的做法,不仅有违师德,更有违法律法规。按照《教师法》规定,教师必须“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,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”。陆良县一中的做法,恰恰相反,无论是学校管理者,还是学校教师,都没有把教书育人放在前头,而是合力用一纸规定,在做着侵害属于学生受教育权利,肆意损害学生健康成长的恶事。可悲的是,这一切,都是在“结果正义”的幌子下进行的。

出现陆良县一中这样的怪事,关键在于,管理者心中是权力意识在作恶。一方面,社会上“一朝权在手,便把令来行”的侵蚀了学校管理者的思想意识,过分追求“说了算”,在“结果正义”的幌子下,权力出界便成了必然;另一方面,学校成了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家长制“独立王国”,习惯“听话”和臣服的校领导,已经很难听取不同声音,更何况出现“吹泡泡”“扔纸飞机”这种明显带有“个性人格”的自由主义行为,动用自己掌握的最高“家法”处置学生,以达到“杀鸡儆猴”的作用。

尽管,陆良县一中的错误做法已经得到纠正,被开除的学生也回到了课堂上。然而,这件事留给学生的伤害,远没有结束。因此,我们的学校,能不能多一点人文的教育,少一点粗暴的强权,还孩子一个远离权力作恶的平静书桌?管住权力,才可以不让权力越界作恶,学校才有未来,学生可以实现属于他们自己的“中国梦”?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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